第二节流通与分配
在单个社会再生产中,流通与分配同是联结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中间环节。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区别:在社会经济运行的一般序列中,分配在前、流通在后;从主要经济职能看,分配主要确定社会各成员对社会产品占有的份额和比例,交换则使社会成员在其对社会产品占有份额之内换到所需的其它产品。在生产与消费之间,流通和分配这两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范畴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着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 一、分配对流通的既定影响 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是以社会分工和不同所有者为其前提条件的,而“不同所有者”的产生又是分配因素作用的结果。分配确定不同社会成员对社会产品的占有,因而也就确立了社会产品的所有权,使占有者有权能够通过流通,用自己的占有品从其他所有者手里换取自己所需的商品,满足自己的多种消费需要。所以,在社会再生产中,必须先有分配对所有权的确立,而后才能谈得上商品所有权易位的交换和流通。分配对流通的这种既定影响,具体表现在:
(一)分配的方式制约着交换的方式。在原始的封闭生产状态下,成员是在共同体内以直接形式占有既定份额活劳动的。因此,当时的交换也只是成员之间活劳动的彼此让渡;到分配产生剩余产品的不同占有时,物物交换才能发展起来;而到以货币形态进行的分配日渐取代直接的实物分配而成为社会产品的主要分配方式时,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即商品流通才真正得到大规模发展。在人类历史上,每一种新的交换方式和流通模式都是以与其相适应的分配方式为必要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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