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机制(例如,降低对某个行动者产品或服务的需求),或者基本管制(例如,在重建管制中设置进入壁垒)。
在合作与冲突之间寻求一条中间道路是有效网络系统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针对网络系统中行动者的行为,政府必须既能发出消极的,也能发出积极的信号。在国际领域,一个网状的环境中,国家之间可能既相互冲突,但同时又维持(非正式的)合作关系,因为他们预期将来它们可能会再次恢复“正常”关系。
变换或同时维持合作和冲突的关系,在不完美信息下可能会阻碍目标的实现。行动者不能将他们对自身行动的认识和政府的反应完全联系起来。观察到这些相互作用的行动者甚至更不能看出行动和反应之间的联系。这样,政府就会冒不可靠声誉的风险(tenHeuvelhof,1993)。
在平衡合作关系和冲突关系时,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复合性。例如,政府的几个机构可以同时与网络系统中的行动者达成协议。与一些机构的冲突将诱使行动者与其他代表他们利益的机构合作。当政府将环境措施强加于某个行业时,将会导致强烈的冲突,但是,它必须和这个行业保持对话关系。反过来,该行业会希望在其他问题上与政府维持建设性的关系,而不管它们在环境问题上的冲突。政府一方面通过环境部门发出环境信号,另一方面通过经济事务部门发出其他信号,这样它就能够利用它的复合性,并同时维持合作和冲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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