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与法律有何关联?假设立法者提议对待械抢劫者处以终身监禁,各种报刊评论文章会对立法者严厉打击犯罪的措施大加赞赏,宪法律师提出了禁用酷刑的问题。法哲学家开始思考其中的正义问题,一个经济学家则指出,对持械抢劫才处以同持械抢劫并致人死亡一样的刑罚是在鼓励罪犯杀死受害人。正是经济学这种切中要害的特点使它不仅被用于解释法律,而且有助于设计法律。
除了运用芝加哥经济学派的广博知识,作者还援引了众多常识性的案例,为从经济学角度理解法律提供了生动的辩护。他以一种深入浅出的行文阐明了法律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在采用这种学生、律师和非专业人士易于接受的形式的同时,弗里德曼并没有以牺牲这些思想的学术性为代价。弗里德曼是表述此类富有争议性的理解法律方法的理想发言人。这种方法之所以存在争议,不仅是由于它推翻了传统法律学者的绪论,更是因为它改变了这些论证的性质,并且,不同于传统的法律原则,经济学提供了一种统一的尺度,通过运用基本理念来理解和评估合同法、财产法、刑法、侵权法和其他各个法律部门中的法律规则,而且无论这些规则是当代美国的或是其他时代,其他地域的。同时,这也是理解非法律性规范也的一种方法。
这本书无疑提升了对法律的经济学分析中日益重要问题的论证尝深度,为经济学观点的支持者和反对者提供了一种重新组织思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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