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兵学与法家
中国的法家素来和兵家有血缘关系。管仲、子产为法家鼻祖,同时兼有用兵的言论。有些兵家同时是法家,如吴起、商鞅;有些法家虽未必是兵家,但在其著作里有用兵篇章,如荀子、韩非。这样说来,法家与兵家的关系容易看得清楚。
概括来说,法家与兵学的交融主要表现在性恶论、法治理论及富民思想等几个方面。
法家的理论基础之一是性恶论,它既是为“以法治国”的理论依据,又是战争起源和发展的一种界说。
人所周知,商鞅是战国时期法家一位著名代表,同时也统领秦国军队对外作战。称得上一位兵家。在我国思想史上,他又最先用人的私欲、私利来解释战争的发展和演变。在他看来,人人有私欲,人人争私利,只要私利未得适当满足,社会未能提供给每人切实可行的满足私欲的途径,相互间的争斗就在所难免。个人和集团如此,国家也如此。争斗的极端形式是战争。
商鞅关于人的私欲和私利的说法,为苟子所继承,并在其著作中得到系统发挥。他特别批评了孟轲关于天赋道德观念的“性善论”,主张“性恶论”。说:凡人总是生来“好利而欲得”,人的本性也“不知礼仪”、“固无礼仪”,如果顺其发展,势必要争夺。尧和舜虽为圣人,也有私欲和私利,只是因为他们有很高的仁德,其私欲和私利受到了抑制;同样地,鲁国民众恭敬而有礼,秦国民众纵情逸性,也并非他们先天素质有什么不同,而是教化深浅的缘故。苟子对人性本恶这一界说,实际上为战争何以会君临人世,提供了有说服力
的论证。
继苟子之后,韩非子的《五蠹》篇和《吕氏春秋》两部文献,对于人的欲望未得满足因而发生战争作了进一步阐述。前一篇说:古人轻视财物,不是基于仁爱,是财物多;今人发生争夺,也不是人变得贪吝,是财物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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