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著分为总论、分论和专论三部分。并将《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这一重要的《国际人权宪章》及1955年在曰内瓦举行的第一届联合国防止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上通过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附于书后,以便于查阅。罪犯人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罪犯人权是指所有具有罪犯身份的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其主体是被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定罪量刑且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狭义上的罪犯人权是指被判处自由刑并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所应当享有的权利。本专著所指的即是狭义上的罪犯人权。
《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监狱罪犯人权保障》在总论和分论中,是以国际人权公约中包含的基本人权为线索展开的,而在专论中是以《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和法院对监狱管理工作进行司法审查与主题进行分析的。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