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投资行为
由于国际投资法的目的是对国际投资行为进行规制,国际投资行为是国际投资法的前提和基础,所以要深入地领会国际投资法的必要性和功能,有必要首先简要了解一下国际投资行为的基本理论问题。通过本章我们将了解国际投资的背景和发展历史,对于国际投资的经济学理论解释,国际投资的具体方式等。
第一节国际投资行为概述
一、国际投资行为的概念
对国际投资法最粗略的理解是调整国际投资的法律体系。为了对国际投资法有一个明确的认识,首先需要了解国际投资行为。
国际投资(international invest)行为是投资主体将其所拥有的资本经过跨国流动和跨国经营以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行为。
国际投资主体是有独立投资决策权,并对投资结果负责的经济法人和自然人;既可以是官方机构、跨国公司,也可以是金融机构、居民个人。
国际投资的客体是投资主体加以跨国经营操作以实现投资目的的对象,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金融资产。
国际投资的根本目的是实现资产增值。国际投资是投资者为获得一定经济效益而将其资本投入国外的一种经济活动。
国际投资是一种跨国经济行为,是国家之间资金流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就特定国家而言,它包括本国的海外投资和本国接受的外国投资。就特定国际投资行为而言,它涉及两个种类的国家,即投资者母国与东道国。投资者母国也称资本输出国或对外投资国,是指从事对外投资活动的经济主体所在的国家。东道国也称资本输入国或资本接受国,是指允许和吸收外国资本在本国进行投资和接受外国资本贷款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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