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研究的大背景:WTO中的司法能动主义正在接受“审判”
二 、研究对象:以 WTO司法能动主义为中心
三、研究意义:为确保中国WTO下权利义务平衡计
四、研究方法:综合研究的方法
五、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第一章 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司法能动主义
第一节 WTO中司法能动主义争议的大背景
一、WTO的正当性备受攻击
二、WTO正当性争议的核心--衍生性与隔绝性问题
三、WTO中的司法独立:司法能动主义的前提
四、上诉机构裁决事实上的先例效力:成员方对WTO司法能动主义倍怀戒心
第二节 WTO中的司法能动主义
一、WTO中司法能动主义的定义
二、WTO中的司法解释哲学及司法能动主义的正当性分析
第二章 WTO贸易救济争端解决中不存在司法能动主义之辩
第一节 美国对WTO贸易救济争端解决的挞伐
一、责难的缘起--WTO涉美贸易救济争端中美方连遭败绩
二、美国国会、政府对WTO贸易救济争端解决实践中司法能动主义的谴责
第二节 WTO上诉机构并未改写《反倾销协定》、《反补贴协定》:以美国《2000年持续倾销与补贴抵消法案》争端为例
一、《2000年持续倾销与补贴抵消法案》不是针对倾销/补贴的具体行动:美国的辩解
二、《2000年持续倾销与补贴抵消法案》构成“针对”倾销/补贴的具体行为
三、《2000年持续倾销与补贴抵消法案》构成“反”倾销/补贴、对倾销/补贴有负面影响
四、《2000年持续倾销与补贴抵消法案》扭曲了倾销/补贴产品和国内产品的竞争关系
五、《2000年持续倾销与补贴抵消法案》违反WTO协定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WTO上诉机构并未增加成员方《保障措施协定》项下义务:以“不可预见的发展”条款的解释为例
一、《保障措施协定》和GATT 1994第19条第1款的关系
二、“不可预见的发展”条款的法律属性
三、《保障措施协定》和GATT 1994第19条第1款(a)项并未冲突
四、采取保障措施的成员方有证明“不可预见的发展”存在的义务:约文解释的视角
五、采取保障措施的成员方有证明“不可预见的发展”存在的义务:其他的佐证
六、小结
第四节 WTO上诉机构禁止“归零法”:并非司法能动主义的结果
一、《反倾销协定》中价格比较规定的演进:“归零法”谈判史的考察
二、GATI专家组对“归零法”的裁决:对“归零法”的迁就
三、WTO专家组对“归零法”的裁决:有约文依据的公正裁决
四、结论
第五节 WTO专家组、上诉机构遵循了《反倾销协定》中的审查标准
一、WTO中的审查标准:WTO成员方和司法机构间的权力分配
二、专家组、上诉机构对成员方就《反倾销协定》条文所作解释尊重的程度:完全尊重抑或适当尊重
三、WTO专家组、上诉机构未僭越审查标准:实证的分析
第三章 WTO上诉机构篡夺WTO政治机构、决策机构的权力:司法能动主义的结果
第一节 司法能动主义与国际收支、区域贸易协定审查权
一、GATT争端解决实践中的机构性平衡问题
二、WTO协定下司法--行政机构间的机构性平衡问题
三、WTO争端解决实践中司法--行政机构间的机构性平衡问题
四、上诉机构的司法能动主义破坏了WTO中的机构性平衡
第二节 WTO上诉机构程序问题上的司法能动主义:法庭之友意见书问题引发的争议
一、WTO程序创新中的司法能动主义及引发的争议
二、WTO中法庭之友问题的发展轨迹--司法能动主义渐强
三、专家组、上诉机构无权接受法庭之友意见书
四、结论
第四章 将非贸易价值引入WTO~对上诉机构司法能动主义的批判
第一节“与贸易有关的议题”进入WTO的途径分析
一、WTO下的议题连接
二、WTO规则制定中的模式之争
第二节 国际机构中的政策制定模式和WTO结构--三种模式的特性分析
第三节 司法能动主义作为非贸易价值政策制定方式:一个不适当的方式
一、司法能动主义模式欠缺民主正当性
二、上诉机构不能援引外部法律渊源:WTO法律渊源的有限性和习惯国际法的不确定性
第四节 上诉机构奉行司法能动主义纳入非贸易价值引发道德危机
第五节 WTO政策制定中的“协商缔约权力”模式与涉及非贸易价值争端解决中的司法能动主义
第六节 上诉机构审理涉及非贸易价值争端时应保持司法克制
第五章 WTO争端解决中司法能动主义的防治
第一节 学者和有关成员方的改革建议及评析
第二节 作者的建议:上诉机构和成员方应保持适当的克
一、上诉机构在解释WTO条文时应适当尊重成员方的主权
二、上诉机构解释中的价值评判:构建约文解释和目的--宗旨解释间的平衡
三、具体案件中上诉机构司法克制的方法论
四、成员方的克制
结论
缩略语表
参考文献
附录一 经常援引的法律条文
附录二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后记暨感谢辞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