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为正义的人和不那么正义的人辩护,艾伦·德肖微茨可能是美国最有名也是最直言不讳的律师。作为公民自由和法规的忠实拥护者,他赢得了敬仰者和评论家的尊重,因为他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从事着真正意义上的非凡工作——教师、律师、作家和学者、在《致年轻律师的信》一书中,他把从亲身经历中提炼出来的精神财富,融入到一篇篇关于人生、法律和怎样才能做一个好律师和好人的文章中。
不仅对律师,同时也是对所有寻求完美职业生涯的人,在面临选择职业和拥有一项有意义的事业方面,从选择良师益友到和批评家打交道,从发现职业生涯中的热情到在法庭上激烈辩论的伦理和道德,德肖微茨能够帮你洞察秋毫。在这些过程中,他给出了一些实际的建议,关于输赢,关于帮助他成为法律辩护艺术大师的“职业诀窍”。
《致年轻律师的信》是仿效雷纳·玛利亚·里尔克的《给年轻诗人的信》改编的“诲人不倦”丛书的一种。这套丛书邀请在各行各业有影响的人物撰写文章,意欲展望各学科、各行业的未来,并激励从事该行业的一代又一代后生奋进。我们将陆续推出这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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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建议是一项危险的差事。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我收到不少坏建议,并且也给了别人一些。在哈佛教法律的37年里,应要求给别人提供建议是家常便饭。
大多数提建议的人只是指导别人如何成为自己。人们似乎有种强烈的重塑自我的需求(这也可能是人们担心克隆技术的原因)。记得我的一位导师,他是一名出色的教授,曾建议我应以何种顺序发表我正在考虑的几篇文章,不久以后我才明白,原来他只是在重述自己的出版经历。他希望我变成他本人,就像其他我的几位导师想让我成为他们一样。我曾在最高法院法官阿瑟·哥德堡手下工作过,他总是建议我去做法官,尽管我并不渴望这一职位。约瑟夫·哥德斯坦教授是我在法学院的导师,竭力劝说我专门从事学术和理论的研究工作,但我喜欢政法实务的喧嚣。
我相信模仿并不是奉承的最高形式,因为真正独具魅力的人是无法模仿的。但是你可以从他们身上借鉴,只是你要意识到相互的差异,你有你的梦想、经历和侧重点,从他人的经历和理想里吸取经验,充实到你独一无二的人生当中。
不过,在接受任何人,包括我在内的那些建立在“多年经验”基础上的建议时,可一定要当心。在你过分相信经验之前,务必弄清提建议的人是否从自己的经验中有所收益。因为大多数人并非如此,他们只是简单地重复自己的错误,一次又一次,浑然不觉。
对一名律师来说,弄清自己是否做错什么尤其不易,因为做得漂亮和成功的结果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只在于过程中有太多的变数。
我想起了当我还是一名年轻律师时,看到的由一位“有经验”的律师撰写的上诉状,里面有一部分内容显然是不合适的。引证的案例要么被驳回,要么不予采纳,而且整篇诉状论证不充分,文笔更是糟糕。由于我们的当事人是共同被告,我就问他为什么要加进那部分不合适的内容,他告诉我他一直是这样做的,在每次上诉涉及到有关第四修正案内容时他都要加入这部分内容。“这是经验”,他向我保证:“我引用这段内容已经20年了。”我问他这部分的内容
是否帮他打赢过官司,他不说话了,想了一会儿说:“没有,目前还没有。”最近我又看到这位已经年长的律师写的另一份状子,里面还是同样的内容。他没有从多年的错误中吸取教训。这样的经验不要也罢。
同时,要注意那种“批发的”、“现成的”、“均码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建议。好建议都是独具一格、度身定制、有的放矢的。当然,也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在不断地拾遗补缺后会让你十分受用。
你可能注意到,虽然这本书名叫《致年轻律师的信》,但里面的建议并不是通过真正的“信件”传递的。书信作为一个时代的符号,曾被认为是一种伟大的艺术形式。里尔克著名的《给年轻诗人的信》一书是本书的灵感之源,它本身其实就是作者诗歌作品的延伸。作者的灵魂随处可见,即使是在仓促写成的书信体文字中。受战后科技革命的影响,我并不擅长于书信写作。哦,没错,我把给编辑的信、需回复的信和其他专业信件,都用口述的方式解决。我很少写私人信件,即使到了目前的电脑时代,对于电子邮件我也不热衷。与之相反,我喜欢讲话,所有的建议几乎都是说出来的。幸运的是,我的文风也如同说话一般。我从不认为法律术语是一种独特的语言,至少它不应是一种晦涩的语言。我告诉我的学生,好的辩护状总是简洁明了的。我敦促那些口若悬河却笔下无神的学生,多留心自己的声音,并主张让他们录下自己说的话,然后在写作中模仿这种脱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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