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一章 美国贸易法“301条款”
第一节 “301条款”的立法概况
一、“301条款”的立法概况
二、美国贸易代表
第二节 “一般301条款”的内容
一、法定制裁标准
二、自由裁量制裁标准
三、制裁措施
四、定义
第三节 “301条款”的程序
一、调查的发起
二、与外国的磋商
三、制裁对象的确定
四、制裁措施的实施
五、对外国的监督
六、制裁措施的修正与终止
七、索取信息
八、行政管理
第四节 “一般301”,“特别301”,“超级301”及其他
一、“一般301”,“特别301”,“超级301”及其他
二、“超级301条款”(Super 301)
三、“电信301条款”(Telecommunications 301)
四、“外国政府采购做法”(Tittle VII)
第五节 “301条款”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
一、“301条款”产生的必然性
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三、“301条款”与争端解决程序
第二章 “特别301条款”
第一节 “特别301条款”的背景
一、知识产权与美国经济
二、“特别301条款”与TRIPS协议
第二节 “特别301条款”的内容
一、制裁标准
二、定义
三、文化产业
第三节 “特别301条款”的程序
一、确定“重点外国”
二、调查的发起
三、磋商
四、制裁与否的确定
五、监督
六、程序的特点
第四节 “特别301条款”的发展
一、立法由来
二、“重点外国”与“重点观察名单”及“观察名单”
三、“特别提及”“其他观察”和“知识产权方面的发展”
四、“不定期审查”
五、“306条款监督”
六 TRIPS协议审查
第五节 美国的产业界与“特别301条款”
一、产业界与“特别301条款”
二、知识产权协会
第三章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第四章 “特别301条款”与其他国家和地区
第五章 结论
附录一:美国贸易法“301条款”
附录二:“301条款”的程序
附录三:美国贸易代表“特别301”名录(1989~1999)
附录四:“301条款”案例表
附录五:中美知识产权协议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
与美国“特别301条款”相关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从20世纪80年代末延续到90年代中期,曾几次成为全世界所关注的焦点。希望因中美知识产权问题打起“贸易战”的国际商人大有人
在。有的人希望借中美“贸易战”挤占美国在中国的农产品市场、飞机市场等;另有人则希望借中美“贸易战”挤占中国在美国的服装、玩具市场等。但几次谈判均最后成功。一些人希望的“贸易战”终究没有打起来。应当说,这种种结局对中、美是两利的。
1996年后(即最后一次剑拔弩张的谈判又终于达成协议后),美方参加谈判主谈人的多数,从坎特、李其斯到汤姆森,统统下海当了律师。他们切切实实享受到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为其沸扬起来的名声。中方谈判参加人的相当一部分也已离开了原岗位。但是,要期望这些原来很忙、现在仍旧很忙的谈判参加者们对“特别301条款”从事些事后研究、并出版研究成果,可能是困难的。于是,这研究工作,照例落在了研究单位的研究人员身上。
作为中国社科基金重点的这一研究项目,是我与李明德教授共同申请的。由于在项目真正立项后,李教授刚刚从美国进修回来,对这一部分内容非常熟悉,所以资料的收集与研究成果的撰写,就主要落到了他头上。研究报告的框架、格局及主要内容,是由我与他共同商量的。在整个撰写中,我也确实不断提供了“思想”。因此,不能说我未参加及主持这个项目。至于项目完成后,再进一步加工成书,则完全是李教授一人所为了。书中有很少一部分,是经我同意后,李教授以我的原有作品为基础重新创作的。
无论作为提供部分“思想”者,还是作为提供极少基础创作的依据者,从版权的角度,都不足以使我成为“共同作者”或“共同版权人”而在书上署名。这就是为什么项目上署二人之名、书上只署一人之名。事实上,这是李教授按我的坚决要求去署的。至于其他作了同样程度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是不是也只应如此署名,我不过问。我只坚持自己的原则。因为我毕竟是研究版权法的。
由于书是别人的,我来评价也可少了“自吹”之嫌。作为曾亲身参加过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者,我感到李教授的这本书,是迄今我读到的有关研究“特别301条款”中最系统和全面,资料也最齐备的。我想,曾参加过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多数中方及美方的人,如果作为该书的读者,也会有同感。但并不是说,这本书毫无缺陷。我想李教授也会愿意接受客观的批评意见。事实上,这本书的书稿交出版社之前,另一位李教授(李顺德)就曾指出过这本书的一个缺点。
最后我想仍用李贺的两句诗来结束这个前言。“金家香巷千轮鸣,杨雄秋室无俗声。”愿自甘清贫而仍执著研究的李明德教授有更多成果问世。
郑成思
1999年8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