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魏根特1949年生于德国德里斯顿。1972年毕业于德国弗菜堡大学法律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973年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学习,获比较法硕士学位。自1973年至1985年在马普外国与国际刑事法律研究所进行研究工作。1977年在弗莱堡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取得在大学的授课资格。1986年至今任隆大学刑事法律教授。
他的主要著作有:《起诉和斟酌的职责》(1978)、《犯罪被害人和刑事诉法》(1989)、《外国刑事诉讼中的辨诉交易》(1990)、与汉斯-海因里西·耶舍克(Hans-Heinrich Jescheck)教授合著的《刑法教科书-总则部分》(1996)、与何意志(Rober Heuser)合著的《从比较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1997)、《在刑事诉讼中做何种法律变革能够保护证人和其他人免受伤害?》(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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