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文,1943年9月生,河南开封人。1966年于北京外国语学院俄语、波兰语专业本科毕业,1982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苏联政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于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国家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并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郑州大学宪法和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郑州大学独联体东欧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独著或主编出版《苏共丧失执政地位的原因及其教训》(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96)、《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俄国政府与政治》(台北,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2)等。参编出版《宪法学(外国部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外国宪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外国行政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等十部专著和教材。翻译出版《苏联宪法讲话》(北京,群众出版社,1983)、《苏联宪法和苏维埃立法的发展》(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刑事政策的基础》(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三本个人译著。发表《试谈俄罗斯联邦的总统制》、《谈俄罗斯联邦的宪法保障》等近百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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