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是中国的近邻,自本世纪60年代开始致力于经济开发,经济迅速发展起来,70年代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80年代跨入新型工业国家行列,90年代成为OECD成员国。尽管1997年年底陷入金融危机,接受IMF救济金融,但经举国上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现韩国经济明显复苏,今年经济增长率有望达到7%。
韩国经济的成长被世人誉为“汉江的奇迹”,它得益于各种因素,其中,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商法无疑是为韩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保障。韩国商法制定于1962年1月20日。在此之前的1912—1945年,由于日本殖民统治时代,直接依用日本商法典,韩国学者称其为“依用商法”。1945年以后,作为正式立法之前的过渡,在不与韩国宪法(1947年7月17日公布)相抵触的情形下,继承适用“依用商法”,直到1962年商法正式制定并公布。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