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面向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制作、使用法律文书的小型工具参考书。另外,也能够成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及处理日常行政案件的指南。
本书编写结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来划分。主要分为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和行政法律文书大类。每大类分为若干小类(详细见目录)。在具体到每一小类的写作时。基本格式如下:一、文书的概念,涉及的法律条款,文书的结构和写法;二、文书最新格式及制作使用中要注意的问题;三、相应的典型文书范例。全书写作以此为模本,根据具体文书详略有所调整。
具体体例上,刑事文书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的规定,按公安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分为,立案、破案、管辖、回避文书;律师参与诉讼文书;强制措施文书;侦查取证文书;看守、执行文书等五部分。行政业务文书根据公安部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规定,按公安机关的行政受案范围分为:治安管理文书;行政复议、诉讼文书(含听证)、劳教少管文书;消防管理文书、交通管理文书,其他(含出入境管理,内部保卫,戒毒等主要文书)等六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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