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光,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家》杂志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MPA首席教授。日本立命馆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研究。主要学术职务:(1)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3)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4)井冈山干部学院兼教授;(5)郑州大学兼职教授等。主要社会兼职:(1)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及政策法规司法律咨询顾问;(2)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等。曾获得香港霍英东高校教师教学奖一等奖、“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主要科研成果:《行政处罚研究》、《中国宪法问题研究》、《中国宪政制度》、《中国宪法》、(合著)、《行政法案例分析》(主编)、《违宪审查比较研究》(主编)、《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评析》(主编)、《中国宪法研究发展报告》(主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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