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政治民主和社会文明程序的逐步提高,我国对于人权保障问题越来越重视。我国政府相继于1997年和1998后鉴署加入《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4年又在宪法修正案中特别补充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将保障人权提升为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人权入宪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大发展,是社会主义人权发展的重大突破,必将对推进我国的人权事业,实业社会全面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保障人权原则只有具体法律制度中得以贯彻才有生命和活动,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应当以此为契机,翻译新的篇章。
本书以人权入宪为契机,结合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大背景下,对于如何将人权保障的宪法精神在诉讼法中具体化、规范化,如何真正从司法程序上全面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等问题进行研讨。本书在参考和吸收国内外有关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分别从司法机关的人权保障功能、审判独立、无罪推定、辩护权、沉默权、遏制刑讯逼供、被害人权利、强制措施、犯人的人格权、死刑程序、刑事赔偿等各个方面探索加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新的途径和对策措施。这些探索是积极的、有益的,符合国际潮流,具有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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