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此,不少有识之士纷纷大声疾呼:铲除“私了”这一社会的毒瘤,树立司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已势在必行。他们认为,“私了”之风之所以盛行,根本上是由于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厌讼”心理在作怪,而这主要又是人们长期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所致。因而他们主张应当尽快提高全社会整体的法律意识,以此来遏制“私了”观念,从而使人们逐步步人到敢于诉讼的轨道上来。这种想法当然有一定的道理,提高人们整体的法律意识,无疑有助于增强人们的诉讼观念,降低他们对司法权力的漠视程度。这种愿望是美好的,但是实现这种愿望,又岂是短时期内所能达到的?这实际上便形成了愿望是愿望,效果是效果的巨大反差。这里,人们忽略了另一个重要因素:当代社会的诉讼机制还不健全,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现实生活明白地告诉我们,人们遇上纠纷时宁愿“私了”、不愿“争讼”,是因为他们知道:还没有一个有效的诉讼途径来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这在某些执法人员身上体现得特别明显。他们本来是人民的“公仆”,本应把人民奉为“上帝”才是,但令人遗憾的是,少数“公仆”反倒成了人民的“上帝”。你无求于他,倒还罢了;你若希望他主持正义,他便认为你有求于他,往往横眉立目,甚至当面向当事人索贿。有这样两句顺口溜:“大沿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无疑形象地刻画出了少部分司法执法人员的丑恶嘴脸。同时,在我
国由于“官本位”旧思想的影响,人们的印象中总觉得权大于法,由某个领导人干涉办案的事例有之。一定意义上,与其说“私了”观念是人们对司法权力的漠视,不如说是一部分老百姓对诉讼机制的失望。要知道,在很多时候,人们并非不愿打官司告状,而恰恰是“欲告无门”、“欲告不能”啊!
明白了这一点,人们不禁要问:如何才能更好地完善我国的诉讼机制,进而恢复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权威呢?诚然,诉讼机制的完善,本身是一项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三言两语难以说清。但最重要的一点,无疑是要形成一种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端正司法人员的执法心态,使他们真正做到为民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帮助和服务。同时也应该更好地遏制官高权重者的特权意识,使他们真正受到法律监督和制约,确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才能使老百姓打心眼里相信:法律确实是公正的,它不仅能使犯罪分子依法得到应有的惩罚,也能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保护普通人的权益。在这一基础上,人们把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希望,都寄之于司法权力的公正裁决。从而使司法机关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得以更好地维护。当然,为了从根本上遏制“私了”观念,我们也有必要在完善和发展诉讼机制的0司时,在社会中广泛开展全民素质教育,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以提高全体人民的法治意识。一句话,就是要达到这样一个目标:使老百姓们都深深懂得,司法权力已为他们提供了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了损害,就一定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讨回公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私了”观念、“厌讼”心理,是延续了千百年之久的国人普遍心态。要想根治它,无疑是个相当漫长而又艰巨的历史过程,需要人们不断地为之而奋斗。有那么一天,人们,尤其是那些普通百姓,都能自觉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司法权威亦受到普遍的尊重,法律的公正得以在最大限度内实现,我想,这就是我们心中企盼已久的理想境界吧!
附记:本文刚刚誊写完,听到几则消息,略记于下。有传媒报道,南京市某消费者因电信局多收了1.25元的电话费,而把电信局推上了被告席;浙江省临海市某农民也直截了当地把多收了他10元统筹款的乡政府告上了法庭……这些不是振奋人心的消息吗?
(刘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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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经常遇到这样的朋友,当他们的家人、朋友因为涉嫌刑事案件,被司法机关拘留、逮捕之
后,怀着急切、焦虑的心情来找我们这些搞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人咨询、求助。从他们那些不
连贯的、一知半解的叙述中你能感觉到,对于这样一部与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关系密切的刑事诉讼法律,老百姓知之甚少。
也常常遇到另外一种情况,浏览刑事诉讼法学专业书籍或期刊杂志,面对一些“大部头”
的学术专著和理论性很强的文章,要么被它的厚度和分量所震慑,怀疑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学
术水平;要么被它艰涩、难懂的文字搞得如坠“五里雾”般,甚至对自己的中文阅读能力都产
生了怀疑。不禁要问:这样的书籍、文章,老百姓会掏钱买吗?这样的文风能带给人阅读的享
受和快乐吗?有人会不以为然:法律本身就是严肃的、枯燥的,写得人人都爱看,具有可读性、趣味性,那就不叫学术著作而是满大街摆地摊卖的言情、武侠小说了。难道对法律的探讨真
的仅仅属于法学家们所有吗?那些急需法律帮助的老百姓又如何从我们这些专业研究刑事诉讼法学的专家、教授那里获取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呢?
正因为是专业搞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缘故,总感觉这门学问就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离我们很近,离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也很近。老百姓需要它,离不开它,而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它、普及它。事实上,我们对它的研究还很肤浅,但却很阳春白雪,只限于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圈子里;而老百姓对它的了解也很有限,仅停留在就事论事或临时“抱佛脚”的阶段。因此,迫切需要找到一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刑事诉讼法律条文与百姓日常生活之间建立起一种沟通和联系,使他们不再感觉法律研究只是专家学者们的事情,像这样关乎百姓人身、民主、财产权利的法律,老百姓有权了解并参与制定。
前两年,在法学研究领域一种新的以记录研究心得、随想为主要内容的随笔形式的文章颇受读者青睐。它以清新、活泼、随意的文风,探讨法学研究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看似深奥的法学理论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出来,在普通读者中引起共鸣,达到了法律专业书籍所不能达到的宣传法律观念、解释法律条文的作用。给我以很大的启示,也因此产生撰写本书的想法。
本书以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体系为基本框架,采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刑事诉讼法学领域中的基本理念、基本制度、基本程序和相关的证据规则。所谈话题涉及了刑诉法学研究领域的方方面面,既有对系统性、广泛性、前瞻性的宏观学科前沿问题的把握;又有实践性、直观性、详细性的个案分析和具体程序操作问题之探讨。融专业性、知识性与文学性、趣味性于一体,一改法学专业书籍的枯燥和新八股文风。可以说是一本外行人一读就懂,一学就会的部门法学普及性读物;也是一本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学科领域新知识、新观点、新思维的专业书籍。我们可以在轻松的阅读的快乐中,共同感受刑事程序法的独特魅力和力量。
在本书付梓之际,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大部分作者都很年轻,他们初出茅庐,心志高远;系统学习过法律专业课程,对许多问题敢讲真话、实话,较少顾虑;在写作风格上自主、自由、自成体系,尚未受到法学界“新八股”文风的影响。但是,也因此可能有看问题不全
面、言词偏激的毛病。尽管如此,我还是大胆地启用他们。当然,几乎每一篇文章都是众位作者共同探讨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此,我们感谢所有为本书的写作、出版付出过努力的人们,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和不计名利的付出,本书不可能以现在的水准画世。还应特别感谢法律出版社的贾京平先生、孙志华先生、王政君先生,是他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本书得以顺利地与读者见面。
从人性的角度讲,法律的存在是以人性的缺陷为前提,又是对人性缺陷予以遏制的明智选择。从法治的本质讲,法治不应是“治民”,而应是“民治”。要达到民治,就要让老百姓都了解法律,都掌握法律。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不再是法学期刊杂志上:那些读来枯燥的“新八股”文章,而是寻常百姓的一种生活观念、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状态。惟此,人们才能真正感受到,刑事诉讼法是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法律,是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具体化。它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中间。
甄 贞
200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