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基层建设,事关全局。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建设历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2000年和2004年分别在长春和济南召开了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现在又在广东佛山再次召开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不到八年时间里召开四次法院基层建设和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足见我们对基层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也非常重视基层建设,特别是去年济南会议以后,各地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院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工作出现了喜人的局面。这次会议选择在广东召开,是因为广东法院的基层建设和人民法庭工作做得很好,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等各方面成绩显著。这是与广东省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广东,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和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高人民法院重视基层建设的举措得到了党中央的充分肯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先后四次出席我们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工的关心和支持。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罗干同志昨天
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昨天上午,黄松有同志就1998年以来全国人民法庭工作的情况作了总结,并对今后如何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在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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