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典型案例
1.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与香港天光置业有限公司购房合同纠纷案
问题提示: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时,应当如何认定?
2.武汉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东省中振投资有限公司预售商品房合同纠纷案
问题提示:预购方依约履行支付购房款的义务,房地产开发公司逾期交付房屋。预购方向法院起诉,追究房地产开发公司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并获得胜诉判决。后因房地产开发公司仍未交付房屋,预购方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此种情形是否属于“一事两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免责事由如何认定?
3.海口嘉琼企业开发公司与海南英才实业投资公司房屋预售合同纠纷案
问题提示:处理海南积压闲置用地权益纠纷,如何适用规范性文件?
4.天津泰丰工业园(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问题提示:迟延履行与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如何确定违约赔偿的范围?如果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是否还应进行赔偿?
5.海南厚南旅业有限公司与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深发房地产开发公司、海南觊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问题提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签预售商品房合同是否无效?
6.惠州市中惠发展总公司与河源市东埔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东源县银丰实业公司、惠州市教育实业公司、惠州市石化劳动服务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提审案
问题提示:商品房预售方或预购方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是否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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