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通则》
《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之间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但是如果有侵权行为发生,侵权者则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刑法》
我国《刑法》对妨害婚姻家庭的犯罪行为有专门规定,特别是《刑法》第257条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58条关于重婚罪、第259条关于破坏军婚罪的规定,直接与离婚有关。
3.《妇女权益保障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离婚的法律后果
离婚的法律后果又称离婚的效力,是指离婚在法律上所发生的作用和产生的相应后果。离婚是重要的法律行为,无论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发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离婚不仅关系到夫妻之间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也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一系列问题。
(一)离婚在身份关系上的后果
1.再婚的自由
婚姻关系解除后,任何一方均可随时再婚,他方不得非法干涉。登记离婚的,双方自领取离婚登记证之日享有再婚权;诉讼离婚的,双方自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取得再婚的自由。
2.相互扶养义务的终止
离婚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也随之消除,任何一方不再享有向对方要求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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