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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担保合同实务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801981804
  • 作      者:
    罗高举主编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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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新编合同实务丛书:担保合同实务》以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担保合同的主体、形式、成立、生效等问题进行简明扼要的阐释,并对各类担保合同进行了具体论述,总结和剖析了担保合同中常见的问题及纠纷解决方法,附录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担保合同的格式样本,有较强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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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3)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实践中,保证人应主债务人的请求,向债权人出具保证书或者保函,在保证书或者保函中明确表示为主债务人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保证合同是否成立,应作具体分析。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将保证书或者保函送交债权人,应视为保证人向债权人发出要约。债权人以明示方式表示同意的,保证合同自然成立;债权人以明示方式表示反对的,保证合同不成立。但是,如果债权人既没有表示同意,也没有表示反对,保证合同是否成立?由于保证合同属无偿、单务合同这一特殊性,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只会给债权人带来实际利益而无害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的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4)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确认书。根据《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双方签订了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保证合同成立。如何理解《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关键是正确把握承诺生效的时间。要约人虽然收到了受要约人的承诺,或者受要约人的承诺虽然进入了要约人的网络系统,但是,合同双方均要求把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协商的结果以确认书的形式固定下来,那么,承诺生效的时间就应当是合同双方在确认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以上几种保证合同成立的形式,原则上对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也适用。
  四、担保合同的生效
  担保合同的成立与担保合同的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成立是一个对事实的判断问题,关系到合同的存在与否;合同生效是一个法律评价问题,关系到合同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合同成立主要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反映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生效则体现国家的价值判断,反映的是国家意志对合同关系的干预。从逻辑上讲,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和条件。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这一规定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意思:第一,合同依法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未经依法成立的合同,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第二,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依法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所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要件。第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立法文件;“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颁布的法规,不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具体说来,保证合同原则上自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时生效。
  抵押合同的生效依抵押物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当事人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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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担保合同概述
第一节  担保的方式及其适用
一、债与担保的关系
二、担保的方式
三、担保方式所适用的范围
四、民事司法程序中的担保问题
第二节  担保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一、担保合同的主体
二、担保合同的形式
三、担保合同的成立
四、担保合同的生效
五、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其责任承担
六、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追偿权
第三节  对外担保
一、对外担保的形式和方式
二、担保人的资格
三、对外担保的管理机关
四、对外担保中主债务合同的变更
第四节  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
一、当事人约定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影响
二、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属于除斥期间
三、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对担保物权的影响
第五节  反担保
一、反担保的设立
一、反担保人、反担保方式及其适用
二、反担保与再担保的区别
第六节  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
一、担保合同纠纷管辖概述
一、担保合同纠纷的当事人

第二章  保证
第一节  保证人
一、保证人的资格及范围
一、保证人的权利
第二节  保证责任的形式和保证责任的方式
一、保证责任的形式
一、保证责任的方式
第三节  共同保证
一、共同保证的特点
二、按份共同保证
三、连带共同保证
四、共同保证中保证人的追偿权
第四节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保证期间
一、保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第五节  保证合同
一、保证合同的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格式样本
二、订立保证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六节  保证责任
一、保证责任的范围
一、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二、几种特殊的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消灭
附:案例评析

第三章  抵押
第一节  抵押和抵押物
一、抵押和抵押权
二、抵押权的法律特征
三、抵押物
第二节  抵押权的效力
一、抵押权效力所及担保债权的范围
二、抵押权效力所及标的物的范围
三、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租赁权的关系
第三节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一、抵押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二、抵押合同的格式样本
三、抵押登记
第四节  抵押权的实现
一、实现抵押权的条件
二、实现抵押权的方式
第五节  最高额抵押
一、最高额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最高额抵押权的适用范围
三、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变更
五、最高额抵押权的转让
六、最高额抵押权的实现
附:案例评析

第四章  质押
第一节  质押概述
一、质押的概念和特征
二、质押与抵押、留置的区别
第二节  动产质押
一、动产质押的标的物
二、动产质押合同
三、动产质押在实践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四、动产质押的法律效力
五、动产质权的实现
六、动产质权的消灭
第三节  权利质押
一、权利质押概述
二、证券债权质押
三、票据质押
四、存单质押
附:案例评析

第五章  留置
第一节  留置权概述
一、留置和留置权
二、留置权的特征
第二节  留置权的成立
一、留置权成立的要件
二、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
三、留置权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留置权的效力
一、留置担保的范围
二、留置权效力所及范围
三、留置权对当事人的效力
第四节  留置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留置权实现的条件
二、留置权实现的程序
三、留置权实现的几个问题
四、留置权实现的方式
五、留置权的消灭

第六章  定金
第一节  定金的性质和种类
一、定金的性质和特点
二、定金的种类
第二节  定金合同的成立
一、定金合同的特征
二、定金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定金的法律效力
一、定金对当事人的效力
二、定金罚则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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