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五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与科技和经贸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因素,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商标专用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的各类商标申请总量和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四年居世界第一,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加大保护商标专用权力度,已成为社会、政府和企业的共识。. 保护商标专用权是商标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实践证明,立足我国国情的商标权行政保护制度,具有很大的优越性。它适宜尽快查处侵权假冒案件,及时控制和缩小侵权行为对商标权利人的损害后果,补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商标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发挥程序简便、主动灵活、行动迅速的行政执法优势,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力度,以保护驰名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严厉查处以侵犯食品、药品商标,涉农商标和以企业名称侵犯高知名度商标权益等为主的各类商标侵权行为,为建立和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扩大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国际影响做出了积极努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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