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来,有人再次于知识产权法学领域发现“物质不见了”;有人将彼得·罗森堡几十年前成功论述的专利“对价”原理,蹩脚地扩而及于一切知识产权;有人正向地介绍了欧洲法院支持报纸转载BBc电视节目表的裁决中使用的“利益平衡”原则,也有人逆向地支持不允许转载国内电视节目表、却也使用了“利益平衡”原则,等等。一时间真让人感 觉到“知识产权”似乎成了学界的又一部《红楼梦》,既 可以拿它来讲“吊膀子”,也可以拿它来讲封建史。
但是,真正的知识产权法学并未在五光十色中变形。正如披慢了自家的钟难以阻止天亮一样,众多拿知识产权来“玩一把”的沉渣泛去之后,水还会重新清起来。不如我们就来看看作者在本书中是如何诠释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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