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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法律帮助一点通.债务纠纷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800869091
  • 作      者:
    张世琦总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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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律帮助一点通:债务纠纷(修订版)》以问答形式或案例方式拟设了一些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关于结婚离婚与家庭财产方面的新问题,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律帮助一点通》丛书是一套给百姓看的普法类图书,它可以为百姓维权,替百姓解惑,帮助百姓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套丛书自2001年首次出版,共计59余个品种,其内容覆盖了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等方方面面。因《法律帮助一点通》通俗易懂,内容全面,深受广大读者的肯定和欢迎,先后入选国家“农家书屋”、“送书下乡工程”等项目,并荣获中国法律图书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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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般来讲,债务都是由债务人的行为来履行。但在某些情况下,债的履行主体也可以是第三人,即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由第三人代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的债务,必须是根据法律规定和依合同性质,可以不亲自履行的债务。例如,偿还借款不一定由借款人亲自履行。但法律或合同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若第三人代为履行,则属于履行主体不适格的不当履行。债由第三人履行时,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非债的关系当事人,因此债的关系当事人应对第三人的履行结果负责。
    在多数人之债的关系中,多数人的履行依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按份的还是连带的而有所不同。在按份的情况下,每个权利人或义务人只能就自己的份额接受对方履行,或向对方履行;在连带的情况下,每个连带的权利人或义务人中的任何一权利人或义务人,都可以接受对方的全部履行,或向对方全部履行。连带权利人或连带义务人之间因一人接受全部履行或履行全部义务而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侵权,打伤丁,首先由甲向丁赔偿了全部医药费,当甲履行全部债务后,便成为代位债权人,甲有权向乙、丙追偿他们因共同侵权而引起的连带债务中他们各自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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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债务纠纷及预防
1.什么叫债?
2.债有什么特征?
3.债发生的法律事实有哪些?
4.不当得利之债产生的条件有哪些?
5.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6.债的种类有哪些?
7.什么是债的主体?
8.债的内容是什么?
9.债的客体有哪些?
10.什么叫债的履行?
11.债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12.全面履行原则内容有哪些?
13.什么叫债的实际履行原则?
14.什么是债的协作履行原则?
15.什么叫债的不履行?债的不履行情况有哪些?
16.债的效力有哪些?
17.什么是债的转移?
18.债权可以转移吗?
19.债务能够转移吗?
20.什么叫债的担保?债的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21.债能消灭吗?
22.超过银行贷款利率10倍的约定有效吗?
23.债权人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怎么办?
24.悬赏广告也是一种债吗?
25.什么叫债的保全?
26.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27.为什么要预防债务纠纷?
28.怎样预防债务纠纷?

二、债务纠纷的性质的认定与责任
(一)合同之债
1.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也要承担责任吗?
2.标的物违法,合同是否有效?
3.合同未成立,可否要求退还货款?
4.口头合同不生效吗?
5.征订单是一种要约吗?
6.赠与人对其撤回赠与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7.未成年人订立经济合同有效吗?
8.可以跟未来签合同吗?
9.被人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10.超过一年,还能请求撤销重大误解的合同吗?
11.债务人提存的程序有哪些?
12.合伙债务在合伙人之间如何分担?
13.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合适吗?
14.没有书面协议,怎样确定合伙关系?
15.退伙了,还应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吗?
16.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17.什么是隐名合伙人?隐名合伙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8.公民之间的借贷,能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吗?

(二)担保之债
1.担保的作用有哪些?
2.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之外,能否设定担保?
3.什么是反担保?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4.第三人能作为反担保中的担保人吗?
5.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应承担民事责任吗?
6.董事、经理违法担保,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吗?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订立担保合同,该代表行为是否有效?
8.担保期间能消灭担保物权吗?
9.保证人不能履行保证行为的,债权人能否要求赔偿?
10.单方出具的担保书,也是保证合同吗?
11.保证人在主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12.超过最高保证额,还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1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吗?
14.债权人转让主合同、保证合同的,保证人还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15.保证期间可以自动中断、中止或延长吗?
16.债务人破产了,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吗?
17.尚未完工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可以办理抵押吗?
18.抵押物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就会消灭吗?
19.作为合同担保的定金有数额上的限制吗?

(三)侵权之债
1.受害者为什么得不到赔偿?
2.受害者的孩子我也得管吗?+
3.没有过错,也得赔偿吗?
4.受害者可以得到双份补偿吗?
5.“工伤概不负责”有效吗?
6.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银行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吗?
7.单位担任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吗?
8.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致他人损害的,只能由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民事责任吗?
9.受委托监护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
三、债务纠纷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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