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忠,男,1957年生,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199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1995年德国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Alexander von Humboldt-Stiftung)资助学者,在德国汉堡马克斯—普郎克外国和国际私法研究所做博士后研究,研究领域为物权法、不动产法。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研究室主任,欧洲联盟法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授予“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5年获德国学术交流基金会(DAAD)王宽诚(K.C.Wong)高级访问学者资助,担任德国明斯特(Muenster)大学客座教授。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资助。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国家建设部法律顾问、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澳门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负责多项国家研究项目,并参与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关于民法典尤其是物权法的立法咨询工作。已发表独立专著六部,合作专著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百余篇,译文十余篇;在德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发表论文十余篇。主要的学术努力是,在民法基本理论尤其是民法总则方面进行重新整理和挖掘,提升中国民法的人文主义本位价值;在中国物权法立法方面提出整体性制度设想和理论;在民法的立法技术方面重建科学主义法学尤其是潘德克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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