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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人身损害赔偿新制度新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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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802173027
  • 作      者:
    麻锦亮著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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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根据近年来出台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和立法精神,结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发布以来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全新的、系统的和比较深入的研究  不仅对人身损害赔偿新制度进行针对性研究,而且对实践中所涉典型案例进行类型化分析  对侵权损害赔偿实践中的同命不同价、学校责任、雇主责任、工伤事故、抛掷物侵权、危险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等热点问题的责任认定与法律适用等,均作了独到分析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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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麻锦亮,男,浙江缙云人。东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现师从王利明教授。  在《判解研究》等刊物上发表《抛掷物侵权责任一一在价值与逻辑之间》、《论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我国民法典:近代、现代抑或后现代?》、《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等20余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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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实务丛书:人身损害赔偿新制度新问题研究(4)》从人身损害赔偿新制度新问题人手,根据近年来出台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和立法精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发布以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不仅对人身损害赔偿新制度进行针对性的研究,而且对实践中所涉及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类型化的分析,尤其对此类侵权损害赔偿实践中的同命不同价、学校责任、雇主责任、工伤事故、抛掷物侵权、危险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等热点问题的责任认定与法律适用等,均进行了独到的分析与研究,系人身损害赔偿新制度适用研究的最新之作,可资广大读者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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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在两被告之间,朱某对所饲养的狗疏于防范,对损害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海安县某镇初中疏于校园安全管理,是损害发生的次要原因,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如下判决:被告朱某和海安县某镇初中分别向原告张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2171.55元和930.66元。根据“司法解释”第3条第2款的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此,还无法判定无过错责任一方与承担过错责任的一方能否构成共同侵权。如前所述,笔者认为,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之外,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并不存在进一步细分为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的问题。但对于本案,在依笔者看来,动物饲养人责任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之所以很难构成共同侵权,不是因为前者属于无过错责任,从而不能构成共同侵权  因为环境侵权属于无过错责任,但仍有共同侵权法理的运用,问题的关键在于:由于归责原则的不同,使得二者的结合很难具有“司法解释”所谓的“直接性”或所谓的“过错内容的共同性或相似”甚至违法行为的客观共同性等特征,所以二者不构成共同过失,从而只能按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处理。  如果说本案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还较为清晰的话,那么在下边的这一案例中,两被告所承担的是否属于共同侵权责任就有待于进一步分析了。2003年6月,张永准备建房,遂与沈峰口头协商,拟定从沈峰处购买工业楼板,该楼板按16元/米计算价格,由张永先预付楼板款2000元,其余款项根据原告最后使用数量计算,待以后再行支付。与此同时,张永还与李奇达成口头协议,由张永备料,李奇包工,为原告承建该房,并按每平方米35元的价格计算报酬,由张永先行支付给李奇人工费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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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第一节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总体评价第二节 人身损害赔偿的新问题新制度一、司法解释的新问题二、司法解释的新制度第一章 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第一节 大陆法系关于侵权行为的分类一、侵权行为与准侵权行为二、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三、自己不当行为责任与自己无不当行为责任(一)不当行为(二)不当行为与可归责性或过错第二节 侵权行为的分类与设立一般条款的可能性第三节 一般条款的概念及功能的反思一、“一般条款”的语义分析二、一般条款的功能三、一般条款的外延第四节 一般条款的模式取舍:徘徊于法国法与德国法之间一、法典体系的选择对侵权法的影响二、请求权竞合问题三、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关系四、法官的法还是立法者的法第五节 结语:一般条款模式选择的现实意义第二章 侵权行为法上的过错第一节 侵权法与过错一、侵权法的功能与过错二、主客观过错的争论第二节 认定过错的对象:行为一、他人的行为(一)雇用人责任(二)父母责任(三)代小结:过错推定辨二、不作为与物件致人损害的责任(一)不作为(二)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比较法考察三、违法性与过错(一)违法性的概念(二)违法性的判断(三)小结:违法性的取舍第三节 过错的认定一、故意的认定(一)故意与过失的区分(二)故意的构造和类型化分析……第三章 过错相抵与适用第四章 广义共同侵权责任第五章 私法自治视野下的违法性问题第六章 责任法体系中的安全保障义务第七章 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适用第八章 学校责任与适用第九章 雇主责任与适用第十章 工伤事故责任与适用第十一章 抛掷物侵权责任与适用第十二章 危险责任与适用第十三章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与适用第十四章 侵害生命权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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