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本书的作者来说,最没有把握的是,他所写的,是不是一本好书。这是一种只能由社会予以评价的事情。可是,对他来说,最清楚不过的是,他在撰写一本书时投入了多少劳动。与笔者过去的所作相比,笔者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真是太多太多了,可能5倍于过去在一本书上的投入,也可能还要多。这首先是由于,涉及本书的研究对象,可读的东西比较过去大大地丰富了。其次是因为,本书中所作的讨论,与其说是在研究法律,不如说是在研究法律背后的那些支撑着它的东西。这使本书研究和讨论变得十分艰难。再次,本书的目标,不仅旨在得出学理上的结论,而且希望能够为我国即将开始的侵权法的起草提出立法建议,因而必须把笔者的观点进一步提炼为法律规则的形式。这无疑进一步增加了研究和写作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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