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法律知识解答
3.问: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环境法律体系主要是由五部分构成:(1)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是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础,是各种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据。把环境保护作为国家的一项职责和基本国策在宪法中予以确认,对环境保护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作出规定,就为国家环境保护活动和环境立法奠定了宪法基础。我国宪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等对环境保护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2)环境保护基本法。1989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作为一部综合性的基本法,它对环境保护的主要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3)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单行法规一般比较具体详细,是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它在环境法律体系中数量最多,占有重要地位。它是由土地利用规划法、环境污染防治法和自然保护法等组成。(4)环境标准。(5)其他部门法中的有关环境的法律规范。
4.问:什么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就是通过签定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这一制度明确了一个区域、一个部门及至一个单位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者和责任范围,理顺了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关系,从而使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能够得到层层落实。
5.问:什么是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答:污染集中控制是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为保护环境所建立的集中治理设施和所采用的管理措施,它是强化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污染集中控制,应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的,依据污染防治规划,按照污染物的性质、种类和所处的地理位置,以集中治理为主,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佳效果。
6.问:能介绍一下限期治理制度吗?
答:限期治理制度,就是对污染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区域采取的限定治理时间、治理内容及治理效果的强制性行政措施。
7.问:我国征收排污费的项目有哪些?
答:我国从1982年开始全面推行排污收费制度到现在,全国(除台湾省外)各地普遍开展了征收排污费工作。目前,我国征收排污费的项目有污水、废气、固废、噪声、放射性废物等五大类1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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