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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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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简明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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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508714385
  • 作      者:
    郭殊, 关智慧, 廖江华编著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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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取得进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基本保证。
    为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电总局决定,将已开展三期的“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由城市全面拓展到农村,“十一五”期间计划在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委会开展农村图书室援建和读书活动,使两亿多农民由此受益,让这项造福城市居民的民心工程同时也造福亿万农民群众。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十分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村发展中二个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在农村开展图书室援建和读书活动,为亿万农民群众送去读得懂、用得上的各种有益书刊,对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满足农民全面发展的需求,将发挥重要作用。对这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活动,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也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是一项得人心、暖人心、聚人心的活动,对丰富城市居民的文化生活、推动学习型社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这项活动由城市拓展到农村,必将对丰富和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把这件事关群众利益的好事做好。”
    为了使活动真正取得实效,让亿万农民群众足不出村就能读到他们“读得懂、用得上”的图书,活动的主办单位精心组织数百名专家学者和政府相关负责人,编辑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书屋”。“书屋”共分农村政策法律、农村公共管理与社会建设、农村经济发展与经营管理、农村实用科技与技能培训、精神文明与科学生活、中华传统文化道德与民俗民风、文学精品与人物传记、农村卫生与医疗保健、农村教育与文化体育、农民看世界等10大类、1000个品种。这些图书几乎涵盖了新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书屋”用农民的语言、农民的话,深入浅出,使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人就能读得懂;“书屋”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农村生活的实际,贴近农民的文化需求,使农民读后能够用得上。
    希望农村图书室援建和农村读书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使活动成为一项深受欢迎的富民活动,造福亿万农民。希望“书屋”能为农民群众提供一个了解外界信息的窗口,成为农民学文化、学科技的课堂,为提高农民素质,扩大农民的视野,陶冶农民的情操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希望更多有识之士参与这项活动,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关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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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概论
第二章  环境污染基础知识
一、当今对生命、健康、财产危害最严重的
二、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可能用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三、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四、我国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五、我国公民在环境方面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六、环境污染损害的特点

第三章  环境污染侵权
一、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
二、污染行为的违法性与环境污染侵权赔偿责任
三、污染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四、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
五、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中的免责事由
七、排污标准与环境污染侵权免责
八、共同危险行为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九、保险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十、我国法律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十一、环境污染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城乡差别

第四章  环境污染损害维权程序
一、环境污染损害的当事人维护自己利益的途径
二、当事人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享有的主要权利
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期限
四、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法院管辖
五、当事人起诉时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六、环境污染损害案件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七、环境污染损害案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八、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兴证责任
九、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证据保全
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
十一、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先予执行
十二、对一方当事人拒有履行判决的强制执行
十三、环境污染紧急情况下的自助行为

第五章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行政侵权
一、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环境污染损害的行政复议救济
二、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环境污染损害的行政诉讼救济
三、国家赔偿的形式和计算标准

第六章  涉外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一、涉外环境污染赔偿案件
二、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三、我国有权管辖涉外环境污染损害案件的法院
四、我国法律对于涉外民事案件期间的规定
五、涉外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财产保全
六、我国法律对涉外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判决和执行的规定
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存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存目)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存目)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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