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劲,男,1960年10月生于湖北省武汉市。1997年起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环境与资源法研究所副教授。
1997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新中国首位环境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获得者。曾获法学硕士和医学学士学位。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赴瑞典乌普萨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任访问学者、并公派赴日本法政大学大学院留学。
1983年大学毕业后曾担任医师职务,1986年开始从事环境法教学职务。1986年开始从事环境法教学研究工作,历任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助教、讲师职务。
个人代表性学术论著主要有:《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环境立法目的论》、《日本环境法概述》。另外,还与他人合作编写、翻译环境法学著作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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