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明德,男,1965年11月生,安徽庐江人。现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法学》副主编,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学院专家,西南政法大学中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西部生态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西南政法大学环境法学科负责人,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3年重庆市优秀教师,2004年“第四届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2005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者,2006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优秀环境科技工作者奖”获得者,2006年重庆市“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之一,2007年“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2007年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曾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美国留学1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青年项目)“生态补偿制度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经济法学。代表作有《环境侵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生态法原理》(人民出版社2002年),译著有《能源法与可持续发展》(合作,法律出版社2005年)、《亚太地区第二代环境法展望》(合作,法律出版社2006年),主编司法部高等院校法学教材《环境资源法》(中信出版社2004年)。在Social Sciences in China、Pace in ternational Law Review、《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哲学研究》、《政法论坛》、《法律科学》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有10余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刊物转载或摘录,并荣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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