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财产权属于物权范畴中的一项权能,现阶段,我国虽然没有正式出台《物权法》,但其立法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中,同时,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一节在“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中的规定,基本上构成了我国民法中的物权制度。虽然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财产被分为全民所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所有等财产类型,但我们认为:首先,三种财产地位是平等的;其次,受保护的程度也应当是同一的。
财产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亦被我国宪法所保护。财产权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针对财产的支配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权利主体享有以自己的意志支配财产从而取得财产利益的权利,而义务主体负有不侵害该财产,不妨碍权利主体对该财产进行支配的义务,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财产权的内容。
财产损害赔偿案件,顾名思义,是指权利人认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遭到侵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害人停止侵害并赔偿的案件。在实践中,这类案件的审判重点在于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以及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责任的区分。因此,在编写过程中,我们也是围绕着上述两
点选择了一些典型案例,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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