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男,山东栖霞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志师和博士后导师、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独著和主编《法人制度论》、《公司法学》、《企业与公司法纵论》、《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研究》等十余部学术著作。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主编《公司法评论》专刊并担任《法制日报》“公司法修改论坛”专栏主持人。
1999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2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并担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2004年起担任公司法修改专家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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