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法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研究经济法历史沿革的意义和方法
一、 研究经济法历史沿革的意义
本章主要是研究经济法的历史沿革,包括经济法和经济法思想的历史沿革。
学习历史,了解历史,研究历史,意义重大。借用美国《历史课程全国标准》(1996)的说法:“没有历史,一个社会就不会对自己的历史起点、它的核心价值观、以及过去的决定对当前的影响有一个共同的记忆;没有历史,就不能对社会中政治的、社会的或道德的问题进行任何合理的考察;没有历史知识和以历史知识为基础的探究,人们就不可能成为见多识广、有鉴别能力的公民。”对于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而言,历史的重要性同样不言而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对于作为社会科学的法学研究而言,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更是极为重要。列宁指出:“在社会科学问题上有一种最可靠的方法,它是真正养成正确分析这个问题的本领而不致淹没在一大堆细节或大量争执意见之中所必需的,对于用科学眼光分析这个问题来说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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