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士兵男,安徽省肥东县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高级法官,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破产法立法组成员。
1989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民法专业)。1995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获民法学博士学位。
1995年毕业后分配至最高人民法院,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原经济审判庭)审判员。先后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多部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主要学术成果:《反垄断法研究》(专著)、《契约的死亡》(译著)和《中国担保诸问题的解决与展望——基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专著)。1 999年至2004年负责编辑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中国民商审判》。在《中国法学》、《当代法学》、《人民司法》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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