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了21世纪,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同步进行;为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必须继续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虽然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然是任重而道远。我们既要充分地肯定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已经取得的成就,又要客观地评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当代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应当携起手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伟大事业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开拓前进,认真探讨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制建设的新课题。我们必须十分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理论的滞后必然会导致实践无所适从,理论与实践共生共存。没有实践根基的理论,是虚幻的假设;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行动。实践是理论的基础,并且只有借助于理论形式才得以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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