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税收程序法律关系
税收程序法律关系是税收程序法律规范作用于税收征纳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是税收程序法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化,也是税法秩序的存在形态。税收程序法律关系是税收程序价值得以表现和实现的形式,后者必须体现在具体的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之中,才能为税收程序活动的主体所感受,并且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性质集中映射了税收程序的价值取向。因此,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作为税收程序法的运行范畴,具有不容忽视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章将对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内在特质、多种类型关系的交织性进行详细解析,提出并论证平衡精神和程序保障原则作为税收程序法律关系本质的正当根据,最后,从与税收实体法律关系进行比较的角度,论述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构成和变动的特殊性。
税收程序法律关系的内涵及性质分析
(一)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丰富内涵的揭示
法律关系是法学的重要范畴,作为科学的税法学,税收法律关系理论是其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税法发展史上,正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债务关系”还是“权力关系”的论战,才推动了税法与传统的行政法相分离,使其逐步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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