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波,出生于1968年7月,广西桂林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曾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优秀律师。2003~2004年赴法国巴黎律师学院研修,并在巴黎Vovan&Associes律师事务所工作交流。
曾担任北京数十家房地产公司的专业法律顾问。目前为北京广西商会首席法律顾问、中石化资产管理公司、中关村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和中国神华集团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及诉讼律师。主办房地产开发与转让、房地产融资、公司并购、国企改制、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承办过阳光广场购房合同案,中国建设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仪进出口总公司等房地产借贷与投资纠纷案,“千手观音”著作权纠纷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徐炳松受贿案,臧天朔诉网易等侵犯一般人格权案等著名案件。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