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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新版以案说法.民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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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300065031
  • 作      者:
    曾宪义总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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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姚辉,1964年出生,先后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法学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曾留学日本东京大学。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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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新版以案说法”丛书继承了原“以案说法丛书”简明、生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写作风格,并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在编写中力求做到:案例的选择更加贴近生活;更注重了时效性,紧密联系最新的立法动态和司法解释;体例更加完善,增设术语解释、不同观点、审理结果等层次,并附有相关的法律文书参考文本。本书为“新版以案说法”丛书之一,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阐述了民法总论、物权、债和合同等法律原理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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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法律为民从生活的规范,亦应为民众能够掌握运用的工具,新版以案说法丛书秉承这一宗旨,力求做到以下几点:1在体例设计上,一改案例丛书罗列案例的做法,而是对有关的案例进行体系化,依照各部门法的结构予以排列,逻辑鲜明,层次清楚。2在内容安排上,各个部分撷取了一些关键的术语进行阐释,做到学理与案例的契合,并附上了法律文书参考文本,便于读者理解运用。3在案例选取上,舍弃了那种仅仅为某一具体问题设计案例的做法,选择了现实中影响较大的,公开的真实案例,使读者可以真实感受现实生活中法律的复杂性。
  小案例,生动有趣,尽展世事沧桑;大法律,平等公正,判断是非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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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21世纪是法治的世纪,我们的祖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高速前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原有的法规正在不断修订,新的法规正在制定。
  但是,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现实社会关系的发展,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变化,促进了法律的发展变化;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发展,直接推动了法律进步的进程;而全民法律意识、法学素质的提高,对实现法治国家则是更为关键的、决定性的因素。
  新世纪对人才的要求已不仅仅限于掌握外语、计算机等技能,了解并掌握一定的法学知识也是应具有的素质之一。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学生在竞争激烈的高考中将法学专业作为自己的第一选择,越来越多的社会人士开始关注身边的法律事件,学习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
  那么,面对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学知识,刚入门的法学本科生和没有太多法学基础的社会人士如果想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法学知识有一个直观、全面的了解,该如何学习呢?学习简单、生动、贴近生活的案例,寓教于乐,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基于以上认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约请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几位知名教授以及实践经验非常丰富的专业律师,组织编写了这套“新版以案说法”。这套丛书可作为案例教材使用。“新版以案说法”在继承原有“以案说法”简明、生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优良风格的前提下,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在编写中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1案例的选择更加贴近生活,绝大多数案例来源于真实的判例;法律问题集中、法律关系复杂。
  2更注重了时效性,紧密联系最新的立法动态和司法解释;案例的选择范围主要在近三年以内,注重了其现实指导意义。
  3法律分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每一章前面均配有一定数量的术语解释,对专门的法学术语进行了解释,既可以增加学生对考试中常出现的名词解释题的积累,也可以帮助没有太多基础的人们阅读下文。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例,设计了[不同观点]或[审理结果]这个层次,启发读者的思考;并且设计了一定的相关法律文书范本,可以帮助读者进一步提高法律应用的水平。
  4法理分析更加深入。针对人们法律意识和法学知识水平较前几年普遍提高的情况,在案例的选择上更注重其典型性,并收录了较有争议的案例,分析上力求做到更加透彻、深入。
  最后,真诚地希望这套“新版以案说法”能够“润物细无声”,让广大读者在轻松的阅读中,了解、掌握法学知识,为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出一份力。秉承着这份祝福,我再次欣然提笔作此一小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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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则一、一般规定
(一)术语解释
【诚实信用】
【公序良俗】
(二)案例
1.哪些属于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
2.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3.违反诚实信用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4.作出有违公序良俗的服务行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二、民事主体制度
(一)术语解释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二)案例
1.受害人之遗腹子的生活补助费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2.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应由其何人承担赔偿责任?
3.间歇性精神病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4.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却实际存活时其是否有权实施法律行为?
5.公司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应由公司股东对其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6.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是否有效?
7.没有签合伙协议能算是合伙吗?
8.合伙事务的管理权限及效力如何?
三、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一)术语解释
【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
(二)案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2.能否由他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出离婚诉讼?
3.恶意串通的法律行为效力如何?
4.非自愿的情况下所签的欠条法律效力如何?
四、民事代理制度
(一)术语解释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间接代理】
(二)案例
1.已离职的员工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什么情况下构成表见代理,其法律效力如何?
3.本案可否适用表见代理制度?
五、时效和期间
(一)术语解释
【时效】
【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
(二)案例
1.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再受法律保护
2.信访能否作为诉讼时效中断事由
3.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经债务人同意履行仍受法律的保护
4.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何时起算物权法
一、总则
(一)术语解释
【物权】
【不动产】
【动产】
【孳息】
(二)案例
1.孳息究竟归谁所有?
2.动产所有权何时开始移转?
3.房屋产权登记证书的法律效力
4.转让未办产权证的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
5.房产确权纠纷以什么为凭证?
二、所有权制度
(一)术语解释
【所有权】
【善意取得】
(二)案例
1.共同共有人未经另一共有人同意处分共有房屋是否有效?
2.如何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3.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三、用益物权制度
(一)术语解释
【用益物权】
【地役权】
(二)案例
1.共同使用权是否因物的所有权转让而丧失?
2.如何取得地役权?
四、担保物权制度
(一)术语解释
(二)案例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二、合同的履行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四、违约责任
五、合同法分则
侵权行为法
一、一般规定
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
三、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附录:法律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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