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事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路径分析
在民事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探析民事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路径,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正确把握民事执行工作的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不断丰富民事执行工作的发展内涵。
(一)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
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对民事执行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执行人员必须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1.增强发展创新意识。发展创新,不仅是观念上的重大变革,更是体制机制上的重大变革。要克服因循守旧、按部就班、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等思想,坚持和深化执行改革,不断开拓执行工作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
2.增强以人为本观念。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从方便当事人参与执行出发,进一步改进执行方式,切实有效维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人民法院和执行人员的公正、高效、文明和廉洁的形象。
3.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评价民事执行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引导各级法院构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人民法院在案件质量、内部管理、执行队伍、执行保障、调研宣传、执行环境等方面取得全面协调发展。
(二)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
思路决定出路。民事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首先必须要有清晰的发展思路。而这种清晰的发展思路又是建立在对民事执行工作发展现实总结的基础上。科学发展的核心是创新,民事执行科学发展关键要做好几篇创新文章。
1.做好管理创新文章。管理出效益,管理出成效。总体上说,管理包括宏观和微观两方面:
(1)在宏观管理上,主要是统一管理体制。要对各级法院统一管理职能进行科学定位,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执行工作新体制,理顺三级法院之间的工作关系。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执行局职能定位以管理、指导、监督、协调下级法院执行工作为主,减少直接执行,以腾出主要精力指导下级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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