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鱼水,女,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1989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进入海淀法院经济庭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2002年3月任海淀法院民五庭(知识产权庭)庭长。工作期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造,1998年取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
自1993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宋鱼水共审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年结案数位居同庭室前列,高质量地审理了200余件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并有数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和北京市法院系统论文研讨会上获奖。
因工作业绩突出,宋鱼水曾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两次,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全国“十行百佳”妇女、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4年1月19日,宋鱼水光荣当选“中国法官十杰”,获得“金法槌”奖。2004年五一前夕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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