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南海和大会堂讲法制(2)》一书收入了1999年6月至2002年4月,法学家定期在中共中央所在地——中南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在地——大会堂为国家最高决策层进行法制讲座的讲稿17篇。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政权理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的法制建设;国际法与国际条约;西部大开发的法治保障;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我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我国的证券法律制度以及农业法律制度等。在这些讲座中法学家既阐明了国家政治生活相关法律的基本原则,又提出了这些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及其法律对策。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