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21世纪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合格的复合型、实践型、国际型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法学早已成为非法学专业的经管类本科学生及研究生的必修课程,高等院校大都设置了经济法、商法或中国商事法等部门法学课程,使用的教材是各种版本的《经济法》、《商法》或《中国商事法》等。但这种课程设置与教材编排忽略了此类学员非法学专业背景、有些已经具备工作经历(例如MBA),以及他们对法学知识偏重于综合与应用性的实际需要。为改变这种状况,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一些教员往往安排了不同于课程设置及所用教材的教学内容,不是一开始就切入课程,而是在简单介绍基本法理后才进入课程,且不是直接进入商法或经济法,一般先安排讲解有关权利救济或争议解决的法律制度,以便学员掌握分析与解决案例及法律实务的程序法知识与相关法律技能,再讲解作为商法或经济法入门知识的有关民法制度。为此,我们一直想编一本专为MBA及其他非法学专业的经管类本科学生及研究生使用的法律书。
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商学院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总结了自己并参考了国内同行对MBA及其他管理类学员法学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这本《工商管理法学》。该书作为“中国科大MBA精华教程”丛书之一,具有体例设计新颖、结构安排独特的特点、内容新、实用等鲜明特点,专为非法学专业的MBA、经管类本科学生及研究生学员使用,也可供有此类法学知识需要的读者学习和参考。
采用《工商管理法学》而非某一部门法学的名称,就是因为这是一个包容性很大的书名,其内容的选择因此可以突破传统部门法学的严格限制,并可避免出现教学内容与所用教材名称不相一致的尴尬局面。也正是基于这样的便利,本书才有可能设计了涉及不同部门法学的体例安排,而有关法律制度的选择可以满足管理类学员与相关读者对于民法、商法、经济法及相关程序法知识的需要。
在内容上,本书力争以最新的立法成果作为法律依据,并以一些反映了改革进程的法学研究成果作为编写的参考素材,例如,国人目前尚不太熟悉但在融资领域极具应用价值的信托制度,是以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信托法为依据而编写;保险法、专利法、商标法、银行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制度,则反映了相关立法为与WTO规则相适应所作修订的新内容;书中的物权法律制度是在参考了2002年底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的民法草案及其相关研究资料后编写的;公司法部分反映了近年来法学界及实务部门就修订公司立法展开讨论所提出的问题及思考;破产法部分则以重新起草的破产法草案中的合理内容作为依据进行编写;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担保法、破产法、票据法等法律制度中还反映了有关的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内容。
本书设置了五篇二十章,每章配有学习目的、小结、讨论题。第一篇“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环境”其实很难归类于哪个部门法学中,从广义上,或许可置于法理学之列,将其置于开篇,是考虑管理类人才有必要首先了解依法经营的市场主体所要面对或围绕的国际与国内法律环境,本篇对此只是作了概括介绍,其内容的选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置于实体法之前的第二篇“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是一个打破惯例的编排,这既是基于强调程序法在保证实体法实现方面具有独立价值的考虑,摈弃程序法依附于实体法的传统观念,也是为便于读者尽早掌握分析与解决案例问题和法律实务的程序法知识与技能,限于篇幅,主要安排了商事仲裁和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本书分别设篇的民法、商法只是大陆法系所采用的称谓,英美法国家的法律没有这种分类;我国在民事立法上采用了民商合一的模式,但法学理论中对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一直存有争论,本书无意介入争论,将民法与商法分开设篇,既反映了法学研究的现状,也是为了编排的需要。第三篇“民事法律制度”安排了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民事时效与期限、物权制度、合同制度和担保制度,它们虽未涵盖所有重要的民法制度,但这是一些对商事活动与经济活动具有共同指导意义的基本民法制度。在我国,并不存在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已经颁布实施的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单行法也是被立法机关作为民法的特别法来看待,而这些民事单行法却是大陆法系传统商法的内容;本书为商法的这些制度单独设篇,除编排需要外,还因为处于动态发展中的商法更能反映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活动对专门法律调整的需要,世贸组织所制定的成员方必须一致遵循的规则,也无不涉及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则,第四篇“商事法律制度”因此安排了商事主体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和信托法的内容。在部门法学中,经济法学是历史最短而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尽管在绝大多数国家内并不存在统一的以经济法为名称的立法,但几乎没有一个现代国家否认经济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这也是本书坚持设置第五篇“经济法律制度”的主要原因,也许是因为经济法的年轻,还因为各国法学界对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存在诸多争议,经济法也就有着许多侧重点不同以及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定义及范围不同的法律制度,现代经济法的内容实在是太丰富,我们只能为本篇选择了读者们极为需要的工业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银行法、税法及社会保障法的内容,其中的社会保障法也被作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法律制度而纳入社会法学的研究对象。本书的以上五篇设置虽然是将不同的部门法学综合在一本书中,但也不同于此前的《法学概论》、《法学基础知识》等满足所有非法学专业读者的法学读本。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