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刑事诉讼法交互诘问制度之展开,面临所有犯罪证据必须在法庭呈现,接受检验与挑战。侦查中榆察官不仅要有“发掘事实”能力,并要有在法庭搜集尤暇疵证据“证明事实”的能力,此为保障人权成为普世性价值下无可规避的责任。
今后科学证据论证势将成为台湾地区法庭攻防胜负之关键,为正确理解物证及法医学鉴定结果之证据价值,充实刑事鉴定与刑事证据法知识,已是审、检、辩、警刻不容缓之要求。
本书尝试建构联结法律与科学之桥梁,以一位法律人的观点,探索科学证据在司法实务应用之诸项课题。内容探讨以人身为主之科学鉴定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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