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犯罪行为必有其结构要件
世界是运动着的物质世界,而世界上所有的物质,都由不同的元素及不同的排列方式.以及在不同的内外条件交互作用中进行媾合组成一个个不同的个体物质。这种个体的结构,表现为内含的元素和外延的形态不同,而形成千差万别的各种物质个体及其特有的特征。同是金属,同是气体,同是人类,同是工具和物品,由于个体的特定内含结构和外延形态的不同,结成各自不同的个体,甚至生长在同一棵树上的每一片叶子也无一绝对相同。关于物质形态已在前面文章作了较详尽的阐述,在此仅就物质的结构特征作如下简析。
首先要阐述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关于自然界层次结构的概念,作为本文的理论依据和基础。众所周知,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是从自然界错综复杂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物质形态的总体中概括出来的,人类对于物质层次的认识,是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而逐步深化的。科学家为解开物质结构之谜,突破了一个又一个的障碍,为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关于自然界层次结构观念的建立,提供了科学依据。正如恩格斯在论述物质结构时所指出,“关于物质结构不论采取什么观点,下面这一点是非常肯定的:物质是按质量的相对大小分成一系列较大的,界限分明的组……可见的银河系、太阳系、地球上的物体、分子和原子,最后是以大粒子、各自形成这样的一组”。正是这些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纵横交错的不同系统和不同层次,构成自然界客体的千差万别的结构图景。研究事物的层次结构及其要件和要素,是成为现代科学的重要课题;而刑事犯罪行为更是纷繁交错,因而必然更加认真分辨其“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行为结构,才能准确认定罪类和区别其中各种令人一时难于认知的细节特征。无论犯罪分子手法如何狡猾,行为如何隐蔽,情节如何掩盖,但由于犯罪行为是一种能为人所感知的物质运动,只要能掌握住其实际存在的特定的行为结构、要件或要素,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可以认知而侦破的。
现代自然科学的物质层次结构论,指出物质本身内在的结构层次性,这一科研成果表明:世界上的任何物质都是由其内部的必然要件或要素,以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组成有序的有机整体,上述内部要件互相作用的方式或程序的总和,就是这一特定物质的结构。而犯罪行为既然是整个世界的物质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分析、研究、最终掌握犯罪行为层次结构要件,就能自犯罪行为的外在表现中,从掌握其结构开始而认知犯罪的实质和动力定型,从而确定采取的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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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们回眸二十世纪的历程,在惊叹科学技术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日新月异的同时,亦为环境污染、毒品泛滥、青少年犯罪猖獗的一面扼腕。而此“三大国际灾害”或与犯罪有联系或直接就是犯罪或本身构成犯罪的主力。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可社会治安与犯罪问题,却叫人忧心忡忡。尽管我国政府竭尽全力打击犯罪,并采取了综合治理的措施,但结果还是不尽理想。这就有必要深入研究犯罪产生的根源,检讨治理犯罪的手段。
深入研究犯罪产生的根源,目的在于寻找作为社会病之一的犯罪发生的病根、病因,从而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治理犯罪。近二十年来,我国犯罪学界的同仁们殚精竭虑,对犯罪根源、原因展开了空前规模的研究,初步取得了共识。犯罪原因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不是诸多致罪因素的简单结合,而是各种致罪因素相互作用、有机结合的多质多元多层次多变量的罪因系统。这就告诫我们,犯罪的存在是客观的、复杂的,也是长期的。
检讨治理犯罪的手段,目的在于寻找出控制与减少犯罪的最有效的方法。针对犯罪根源及原因的客观性、综合性,治理犯罪必须采取综合治理的方针。而综合治理的关键是预防和打击。过去,在司法实践中只重视了打击,忽视了预防,是不对的。为此理论与实践部门的同志对预防犯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科研成果,如前司法部部长、现最高法院院长肖扬主持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九五重点科研项目——《中国预防犯罪通鉴》。现在,在犯罪研究中,重视了预防,忽视了打击,也是不对的。因为打击与预防两手,均需要理论的指导,从某方面而言,打击更需要理论的指导。
基于上述的认识,结合我国犯罪学研究的进程,我们在系统研究出版了一系列有关犯罪学基础理论、犯罪原因和预防犯罪的理论著作之后,决定对治理犯罪中打击环节的理论问题进行研究。从犯罪学角度而言,“打击”犯罪的理论,即刑事司法机构——公安、检察、法院和监狱——运用刑事法律揭露证实犯罪、准确适用刑罚、惩罚改造罪犯的科学体系。由于此类学科理论研究的犯罪,严格局限在刑法典确立的法定犯罪之内,又由于此类学科理论研究的核心是如何科学地运用刑罚,以便充分发挥刑罚惩罚与改造罪犯的一般与特殊预防功效。此外,由于此类学科理论的研究既重点研究现行刑事法律(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同时又不仅囿于此,更要研究如何制定、运用与操作刑事法律的刑事政策、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
关于《中国刑事法学研究丛书》的酝酿起于1996年,1997年,经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联席会议通过,将其列入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九五”重点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