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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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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比较民事诉讼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7562022895
  • 作      者:
    常怡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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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常怡,列宁格勒大学法学副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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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比较民事诉讼法》有以下特色:第一体系结构较全面系统严谨。《比较民事诉讼法》100多万字,除绪论外,由6编33章组成。第一编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 即由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诉讼模式、诉讼法律关系、诉权、诉讼标的、诉讼行为和既判力等9章构成。第二编是总则编,由法院、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当事人、诉讼费用、诉讼证据、诉讼程序的一般规定等7章构成。第三编是诉讼程序编,由准备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上诉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等5章构成。第四编是特别程序编,由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3章构成。第五编是执行程序编,这编中包括了执行一般规定,执行措施、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等3章构成。第六编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编,它包括了基本原则、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对仲裁管辖权的审查、法院协助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司法协助等6章构成。这种体例排列,主要为我们中国读者考虑的,因为我们大家都学过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先有一个中国的概念,然后看看外国的相关问题,这一体系结构是比较全面系统严谨的。
    第二,编写的路径清晰。一是先说明该命题的含义;二是该考查的各国相关立法条文,其顺序首先是大陆法系的法国、德国、日本国以及中国台湾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立法条文。其次是考查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立法条文。三是考查有关对该例题的立法观点和学说观点,并对其进行比较评述。另外在有关问题中也涉及到前苏联及东欧国家,以及现在俄罗斯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律制度和学说观点。还有的章节,也涉及了意大利、韩国、瑞典、匈牙利等国家的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和学说观点。
    第三,《比较民事诉讼法》采取了综合比较方法。比较法自19世纪中期在欧州产生后,在研究方法上从规范比较方法 到功能比较方法 ,再到文化比较方法 ,虽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都存在一定不周全的方面。因此,《比较民事诉讼法》根据论及问题,既有规范比较,又有功能比较和文化比较方法,所以说《比较民事诉讼法》采取了综合比较方法。所谓比较民事诉讼法是指我们认识了解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一种方法,以现化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为标准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加以对照,概括出它们之间的异同及相互关系,最后形成一个对各国家(或地区)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正确的概括的认识。从上述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比较民事诉讼法有以下四个特点:首先,内容的广泛性。它是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而不是单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民事诉讼法进行研究。其次,标准的现代化。它是评价每个国家(或地区)的民事诉讼法律的制度有的重要标准。因为每个国家(或地区)民事诉讼法制度追求的价值目标都是为使本国(或本地区)民事纠纷能达到公正、高效地解决,使社会秩序稳定,使公民满意。再次,认识方法的比较性。由于各国(或各地区)社会制度、民族历史、经济条件、生态环竟、生活习惯等不同而次定了在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方法存在着许多差异。我们只有从诸多差异的现象中比较出最本质的规律性的东西。最后,发展走向的趋同性。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纲络化,诉讼价值目标追求的共同性,它要求各国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方面的趋同性。当然也只能是在求大同存小异方面的趋同性。
    第四,《比较民事诉讼法》撰稿人全是民事诉讼法学界的新莠。为了写作和研究的方便,撰稿人均是在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博士点已经获得博士学位和攻读博士学位的青年人。他(她)们掌握资料比较广泛、思想活跃、洞察能力敏锐、思路开阔、分析能力深刻,他(她)们撰写的章节大部分都是在攻读博士生期间深入研究而写作的,有的是结合司法实际工作第一线,对所研究的问题都有着深思熟虑新的见解。
    第五,《比较民事诉讼法》出版的时机好。使我感到最欣慰的是正逢中国共产党第16次代大会召开的时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将书发排印刷,在西南政法大学50周年校庆之时将与读者见面,这是我们参加编写人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16大和西南政法大学50周年校庆献的一份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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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三节  民事诉讼程序的经济价值
    一、西方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评介
    对法律效率或效益(efficiency)[1]的关注,是法学研究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法律经济学”(The Economic of Law)或“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学说的崛起,正是这种要求的必然产物。“‘法与经济学’不仅在美国影响日隆,而且在中国也方兴未艾,俨然成为‘脱意识形态化’时代的学术时髦。”[2]究其原因大致有二,一方面是由于资源优化配置越来越突出地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主题,而法律制度也是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源;另一方面也同西方法律学与经济学的融合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法律经济分析方法的运用直接相关。的确,法律的经济分析,事实上就是经济学与法学相融合,并运用有关经济学理论、方法来研究法学理论和具体的法律问题的具有交叉性、边缘性的法学理论流派。
    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的诞生有其深刻的思想基础,如功利主义理论的发展,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兴盛,以及福利经济学的崛起等,其中最富影响力的是以18世纪英国著名法学家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理论。边沁认为,“趋利避害”、“避苦求乐”是人的自然本能,是人们行为的惟一动因。边沁指出:“功利原则意味着,根据每个人行为能增加或减少幸福的趋向,或者说根据促进还是减少幸福而对任何行为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态势。”根据功利主义理论,功利是基于人类的本性而产生的,是判断一切行为和制度好坏优劣的最高和惟一的标准,功利原则是人类伦理方面不证自明的最高原则。马克思曾经对功利主义给予较高评价,他指出,功利主义理论清楚地“表明了社会的一切现存关系和经济基础之间的联系”。[3]边沁的弟子密尔对功利主义理论进行了修正和发展。他指出:“所谓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更强调行为的效果,他认为:“最大幸福主义,主张行为的是与它增进幸福的倾向为比例,行为的非与它产生不幸福的货币为比例”。从边沁和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中,已隐隐约约地将法和经济学结合在一起研究了。制度经济学(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一个经济学派,其代表人物是康芒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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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第一编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
第一章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
第一节 对民事程序价值的基本认知
一、价值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二、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的研究现状
三、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价值
一、作为"情景概念"的公正
二、诉讼公正:程序公正与实质公正
三、诉讼公正与正当程序
第三节 民事诉讼程序的经济价值
一、西方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评介
二、诉讼的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础
三、诉讼程序的经济分析
四、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益的关系
第四节 对民事诉讼程序其他价值的评介
一、自由、秩序与程序保障
二、诉讼民主
三、程序安定

第二章 民事诉讼的目的
第一节 民事诉讼目的的概述
一、民事诉讼目的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目的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民事诉讼目的的学说及评述
一、外国民事诉讼目的的学说及评述
二、中国民事诉讼目的学说简介

第三章 民事诉讼的模式
第一节 民事诉讼模式概述
一、诉讼模式的界定
二、诉讼模式研究的理论价值
三、诉讼模式的分类及划分根据
第二节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一、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概念及内容
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概念及内容
第三节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成因
一、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成因
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成因
第四节 民事诉讼模式发展趋势的分析

第四章 民事诉讼的正当程序
第一节 正当程序概述
一、正当程序的概念
二、正当程序的演变
第二节 正当程序的标准(内容或要素)
第三节 两大法系之正当程序具体性比较分析
一、法官的中立性
二、当事人的平等性
三、当事人参与原则
四、程序的民主性
五、程序的公开性
六、程序的效益性
第四节 正当程序一般性比较分析
一、正当程序的差异
二、两大法系正当程序差异的原因

第五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内容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

第六章 诉权
第一节 诉权的内涵剖析及外延界定
一、英美法系诉权的概念及原则
二、大陆法系国家诉权理论考察
三、诉权的内涵剖析
四、诉权的外延界定
第二节 诉权学说的纵横考察
一、私法诉权说
二、公法诉权说
三、诉权否认说
四、二元诉权说
第三节 诉权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一、诉权与诉讼标的
二、诉权与诉讼权利
三、诉权与诉
四、诉权与诉讼法律关系
第四节 诉权的权利保护要件
一、权利保护要件的内容
二、各类型诉讼的权利保护要件
三、权利保护要件的调查

第七章 诉讼标的
第一节 民事诉讼标的理论探源
第二节 旧实体法学说
一、德国的学说
二、日本的学说
三、我国台湾学者的学说
四、旧实体法学说评价
五、旧实体法学说缺陷的克服
第三节 诉讼法学说
一、德国的学说
二、日本的学说
三、德日诉讼法学说比较
四、我国台湾学者的学说
第四节 新实体法学说
一、德国的学说
二、日本的学说
三、我国台湾学者的学说
四、新实体法学说评价
第五节 诉讼标的相对}生学说
一、独立的判决标的说
二、内容可变的诉讼标的说
三、按照诉讼类型决定诉讼标的的学说

第八章 诉讼行为论
第一节 诉讼行为论的历史发展
一、私法诉权说下的诉讼行为本质论
二、公法诉权说下的诉讼行为本质论
三、权利保护请求权说下的诉讼行为本质论
四、我国的诉权学说与诉讼行为的性质
五、传统诉权理论与诉讼行为本质论关系的小结
六、新诉权理论与诉讼行为的本质论
第二节 诉讼行为的种类
一、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行为
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行为
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
第三节 法院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
一、人民法院的诉讼行为
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
……
第二编 总则
第三编 诉讼程序
第四编 特别程序
第五编 执行程序
第六编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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