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1939年1月11日出生于美国纽约,现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首席法官,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美国法律经济学协会主席,美国艺术和科学研究院、美国法学会特别会员,美国经济学会、美国文学厦文学批评学会、世纪学会、Mont P clerin协会会员,英国科学院通信会员,《美国法律经济学评论》编辑。曾获耶鲁大学文学学士( 1959)、哈佛大学法律硕士(1962)、锡拉丘兹( Syracuse)大学(1986)、杜克森(Duquesne)大学(1987)、乔治顿大学(1993)、耶鲁大学(1996)、宾西法尼亚大学(1997)法学荣誉博士(LL.D.[Hon.])、根特(Ghent)大学(1995)法学荣誉博士(Dr.Honoris Causa)、布鲁克莱恩(Brooklyn)法学院(2000)法律荣誉博士学位。
徐昕,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在《中国社会科学评论》(香港)、《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社会学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开放时代》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单独厦合作出版专(译)著十几种。专著有《英国民事诉讼与民事司法改革》(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译著有《公共知识分子》(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原著波斯纳)、《英国民事诉讼规则》(2000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当事人基本程序保障权与未来的民事诉讼》(2000年法律出版社)。
徐昀,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199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任基层法院法官,发表论文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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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A波斯纳
★“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在本文中,第一次综合性地对证据法进行了经济分析。“
——《斯坦福法律评论》编辑手记
★《证据法的经济分析》,是近年来证据法的主要进展之一……读波斯纳的书,总是令人倍感渺小,更不用说评论了。波斯纳.一名胜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一位令人敬慕、博学多产的法学家。”
——罗杰.C.帕克(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