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鉴先生一九三八年六月二日生,台湾台北人。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在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学习期间,以第一名考取台湾公费留学,赴德国海德堡大学深造,半年后转学到慕尼黑大学,师从Karl Larenz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于一九六八年获得博士学位;随后任教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讲授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比较民法等课程。于任教期间曾担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长。在校服务期间,育人无数。此外先生创办台大法学论丛,并出版台大法学丛书,前者已有三十余卷,后者多达数百册。先生精通数国语言,曾先后在德、英、美、澳等国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学说及判例研究、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法学专著近二十册。据统计,先生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第一位,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水准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启发与法学人才之培育等,均可谓贡献至伟,堪称全球华人民法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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