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美国诉中国等八国和地区结构型钢案
第一节 案件背景
一、美国钢铁业状况
二、美国的钢铁进口限制措施
三、型钢业
四、中国型钢业
第二节 调查涉及的产品
一、调查范围
二、产品描述
三、与201条款的关系
第三节 审理程序
一、起诉
二、损害初裁
三、倾销初裁
四、倾销终裁
五、终裁修正
六、损害终裁
第四节 美国商务部对倾销的认定
一、发起条件
二、倾销初裁所涉及的问题
三、倾销终裁涉及的问题
四、终裁中争议问题分析
五、“文书错误”修正
六、有关“文书错误”修正争议事项分析
第五节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损害的认定
一、损害初裁
二、损害终裁
三、布拉格(BRAGG)委员的单独意见
第六节 案例评述
一、认定相似产品不考虑微小差别
二、中国公司如何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单独税率
三、利用合理规则计算有利的替代价值
四、损害认定中由因到果还是由果到因
五、中国公司应注意的问题
附:调查问卷介绍
第二章 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
第一节 案件背景
第二节 案件程序
一、调查的提起
二、案件受理
三、案件调查
四、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建议
五、美国总统的裁决
六、豁免
第三节 实体问题
一、美国国内产业的划分
二、美国进口增长
三、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四、实质性原因
五、对北美自由贸易区国家进口产品的调查
六、救济
第四节 评析
一、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影响巨大
二、美国在保障措施调查中确定相似产品和国内产业时尽管有一定标准可循,但总体模糊
三、两端比较法不甚合理
四、政治因素对保障措施调查的影响巨大
五、对北美自由贸易区国家的特殊待遇
六、豁免某些国家某些被调查钢产品,保护美国国内下游产业利益
七、委员会对“未能预见的情况”做出解释
第三章 欧盟对保加利亚等五国和地区热轧卷板反倾销、反补贴案
第一节 调查产品和相似产品
一、调查产品
二、相似产品
第二节 调查程序
一、反倾销的调查程序
二、反补贴的调查程序
第三节 倾销的认定
一、正常价值
二、出口价格
三、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的比较
四、倾销幅度
五、欧盟利益
六、最终采取的措施
七、新发货商复审
第四节 补贴的认定
一、对来自印度出口产品的调查
二、对来自南非出口产品的调查
三、对来自中国台湾地区产品的调查
第五节 损害的认定
一、欧盟产业
二、损害裁定
三、因果关系
第六节 案例评述
一、反倾销评析
二、反补贴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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