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兴教授,现任法学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组成员;兼任几所大学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自1993年以来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是新中国第一位获德国A.V.洪堡法学科研奖学金的学者,先后于l982~1983年、l991年在科隆大学东方法律研究所、慕尼黑大学公法研究所进行法学研究;多次赴德国等欧洲国家和日本等亚沙帼家进行讲学或学术访问。并于1999年获德国阿登纳基金会资助,主持中国社科院与德方合作项目,在德意志国家行政学院进行德国行政。法专题研究。现继续从事比较法、欧盟和德国公法等专题研究。已出版专著(包括独著、合著)20余部,发表论文100余篇、译著(文)多部(篇),有的获新闻出版总署或院部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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