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创刊于1998年,由郑永流教授担任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论丛》原为每年一期,至今已出版7 期。在过去的七年中,《论丛》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鼎力支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也慷慨予以资助。域内外学者诚恳地提出各种建议并不吝赐稿,读者诸君也给与《论丛》意外的厚爱和支持,凡此种种,不仅嘉惠《论丛》得以生存下来,而且逐渐形成了厚重扎实的风格,在海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在此,我们都要致以由衷的感谢。
经过友好协商,《论丛》自2005年起交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出版时间则由每年一期改为每年两期,每期约30万字。版式由32开改为16开。改版后的《论丛》在版面设计方面有较大变化,内容上则加强了对英美法律理论的关注。古人云,“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我们希望藉此次改版,编辑一本有古人所谓“君子”之风的刊物。效果如何,欢迎读者诸君检阅并提出批评。
法律向为实践之资。故论法律者,大多重实用而轻玄思。本《论丛》自创刊以来,坚持法哲学与法社会学之运思趣味,非故意标新立异以为区隔,毋宁是出自认识上的必需。先贤静安先生曾谓:“夫天下之事物,非由全不足以知曲,非致曲不足以知全。虽一物之解释,一事之决断,非深知宇宙人生之真相者,不能为也。而欲知宇宙、人生者,虽宇宙中之一现象,历史上之一事实,亦未始无所贡献”。西哲也有整体与部分之间需反复循环方可得其真谛之解释学。本《论丛》编者相信,部分与整体,玄思与实用,一般理论与实证研究之间,不可判然两分,而应在两者之间往返沟通,方能妥帖安排。法学固然需重实用,却不能等同于实用之学。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理论虽然难免予人“深湛幽渺”、“迂远繁琐”之讥,习法学者却不应有所避辞焉。因是之故,《论丛》坚持面向实践的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研究,倡导在规范与事实、一般理论与实证研究、整全与具体、深思与实用之间的沟通契合,以期在实践与知识上均能有所作为。
《论丛》创办之初,即重视提出和研习中国问题,促进中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的建设。但是,无论是中国问题之发现和提出,还是中国学术传统之建设,只有在国际对话中方为可能。在此意义上,中国之问题,亦为世界之问题;而世界之问题,亦为中国之问题。因此,本《论丛》在具体操作上,甚为注重其国际性。本《论丛》以中、德、英三种文字出版,并广邀德国、瑞士等国学者撰稿。迄今为止,本《论丛》收到并刊登了包括德国当代大儒哈贝马斯、德国法哲学协会主席、法兰克福大学诺伊曼教授、德国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齐佩利乌斯教授、德国萨尔州大学马廷内克教授、瑞士联邦比较法研究所胜雅律教授、瑞士圣加仑大学马斯托拉蒂教授等文稿凡十数篇。这些文章或介绍其本国理论的最新发展,或从域外视角评论中国法治建设,对于国内学者了解域外法学进展、在一个更广阔的视域中把握和思考当下问题不无助益。与此同时,《论丛》先后所刊谢 晖、邓正来、夏勇、江 山、何勤华、刘 星、杜钢建、许章润、陈金钊、徐国栋等国内学者较高质量的中、英文著述,亦受到域内外学界的关注。德国海德堡大学公法研究所、瑞士联邦比较法研究所等机构先后订阅和收藏本《论丛》,作为其了解中国法学研究之基本资料。《论丛》编者深信,尽管目前域内外的交流与对话尚不够深入,但已如火始燃, 如泉始达,若能善加呵护和扩展,其前景诚可期也。
要言之,《论丛》关注中国法治实践中的事实与规范问题,但主张此一关注宜在理论与实践,域内与域外两个层次的对话沟通中展开。此乃《论丛》创办之初即已确定之编辑旨趣。现借此改版之际,稍申所志,邀约同道,协力同心,为促进吾国法治建设、提升学术研究略尽绵薄。我们亦诚恳地期待海内外耆宿硕儒和时贤新锐有以教正,建议、意见和批评均无任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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